

2022年畢業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評審、答辯和學位授予審核工作即將開始,為了做好此項工作,現將具體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養環節審核
1、審核對象:2022年上半年全體申請碩士學位研究生。
2、審核時間:2021年12月4日前,具體由各學院負責安排實施。
3、2021年12月7日前,學院提交培養環節審查合格碩士研究生名單。
二、學位論文評審
1、校抽查評審學位論文
?。?)抽查組織:校抽查評審碩士學位論文名單由學位辦組織,邀請畢業碩士研究生代表和學院教務秘書及研究生導師代表現場操作和監督,通過電子搖號產生,名單將于2021年12月10日前在研究生院網頁上發布,2022年1月4日下午17:00前報送抽查學位論文材料;如不能及時報送材料,需要申請延期送審,且至少延期到2022年3月以后方能申請論文送審。學院抽查評審碩士學位論文由各學院組織安排。
?。?)抽查方式:分為隨機抽查和重點抽查,抽查率15%。重點抽查對象參見《碩士學位論文抽查評審和抽查答辯實施辦法》(校研字[2018]18號)。
2、學院評審學位論文:校抽查評審以外的學位論文由學院組織評審。各學院對本院碩士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評審填寫的信息進行逐一審核,要求2022年1月6日前完成學位論文評審審批手續。如申請延期送審,同樣需在2022年1月6日前完成相關手續。
3、學位論文送審和答辯前,需要進行重合度檢測并通過學院審核。
4、學位論文評審在2022年1月4日至3月8日之間進行。
三、學位論文答辯
1、學校組織的學位論文答辯
2022年3月10日上午12:00前各院報送碩士學位論文評閱結果末位百分之十的學生名單。具體排名辦法由各學院確定。
學校組織的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由5人組成(含研究生教學督導1人),導師不得參加。
2、學院組織的學位論文答辯由各學院組織安排。
3、各學院成立由分管研究生教學院長和各學科負責人組成的學院答辯領導小組,協調指導本院的學位論文答辯工作。
4、學位論文答辯時間安排在2022年3月11日至3月24日之間進行。如申請保留答辯資格,需在2022年3月11日前完成相關手續。碩士學位論文答辯按學科統一組織,因特殊情況需要單獨答辯的需要提前提出申請。
四、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審批學位、及材料報送
1、學位授予資格審核在2022年3月28日前完成。
2、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會議安排在2022年3月31日前召開。
3、學院于2022年4月1日上午12:00前完成報送授予學位表決票等有關材料。
五、其他
1、研究生培養環節審核及學位論文送審、答辯申請和學位授予審核等有關管理環節要求通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完成。申請人須在系統上通過培養環節審核后,方能進入學位論文評審環節,否則不能進入學位論文評審程序,請各學院嚴格把關。
2、為了規范研究生學位論文的撰寫,要求各學院組織專家對本院的全部碩士學位論文進行論文規范形式審核,審核通過后才能進行學位論文的答辯。
3、對于不能按時完成其學位論文答辯者,經本人申請,導師同意,學院審核后到研究生院培養處辦理保留學位論文答辯資格申請。
4、對于在學期間未能達到學?;驅W院規定的授予碩士學位的要求,但滿足其它要求,可以參加學位論文答辯,答辯通過者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交保留學位授予資格申請,可以先予以畢業離校;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暫不受理其學位申請,在學校規定期限內滿足要求后,再受理其學位申請。
5、申請保留學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資格的最長時間(含休學)為2年,從入學之日起至學??墒芾砥鋵W位論文答辯和學位授予申請的最后日期止,碩士生為4.5學年。2017級碩士研究生提交學位申請最遲在2022年3月完成。
6、校優秀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工作參照《優秀博士、碩士學位論文評選實施辦法》(校研字[2021]23號),校學位辦核算并按學院分類確定可推薦指標限額,具體工作安排及要求將另行通知。
請各學院按照學校有關文件規定和本通知要求,本著堅持標準、嚴格要求、保證質量、公正合理的原則,確保本次論文評審、答辯和學位授予審核工作的平穩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