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培養單位,
根據工作安排,現啟動2023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簡稱“創新項目”)實施工作,請各項目實施單位按照《2023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及創新項目綜合專欄材料要求,做好項目選拔與申報準備、項目網上申報和項目人員申請等各項工作。有關時間安排如下:
一、已立項項目執行單位
1、2022年第二批人員申報工作
已立項項目執行單位請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第二批人員申報工作的通知》(已郵件通知立項單位),做好2022年第二批人員申報工作。
2、年度總結
執行中項目的項目單位須逐一進行年度總結,并于每年項目申報時(2022年為10月1日-20日)通過信息平臺在線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3、執行期為2020-2022年度的項目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1)對于截至2022月7月31日前未有人員錄取的項目,終止項目實施,并不得申請繼續執行。
2)對于執行率過低的項目(截至2022月7月31日錄取人數低于3年總規模的30%),可進行2022年第二批次人員申報,但不得申請繼續執行。
3)對于執行較好的項目,可進行2022年第二批次人員申報,并可于到期后申請繼續執行。申請繼續執行的,申請流程與新申報項目相同,不占用項目單位當年可新申報項目名額。國家留學基金委將組織對申請繼續執行的項目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與新申報項目一并公布。
二、首次申報項目立項單位
有意在2023年申請創新項目立項的單位,需提交項目申請書及相關材料,經教務部審核、國家留學基金委評審,獲批后方可立項執行。2023年創新項目立項工作安排如下:
1、申報名額
我校每年可新申報項目2項。
申報項目應圍繞其國家“雙一流”建設學科及相關交叉學科,如項目選派類別含本科插班生,僅限“強基計劃”及“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在讀學生。
2、申報時間安排
序號 | 時間 | 步驟 | 具體工作 |
1 | 2022年9月20日前 | 項目申報準備 | 擬立項院系進行內部選拔,確定2023年申報項目,準備項目申報材料,并報教務部審核。新立項項目提交材料:《北京師范大學創新項目申請書》主要領導推薦意見各方合作協議(中外文)項目學費明細(僅申請學費資助項目提供)項目經費配套說明(如有其他經費來源)其中:主要單位推薦意見提交電子版(word版)即可,其他材料提交紙質版、電子版各一份?!侗本煼洞髮W創新項目申請書》首頁需項目負責人、院系主管領導簽字,加蓋院系公章。項目相關常見問題解答: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55 |
2 | 2022年10月1日前 | 校內評審 | 教務部進行項目申報材料初審(如有需要將組織校內答辯),并進行校內公示。 |
3 | 2022年10月1日-20日 | 項目申報 | 學校公示后,院系完成項目網上申報,上傳相關材料,并提交至國家留學基金委審核 |
4 | 2023年1月前 | 項目評審/評估 | 國家留學基金委組織對各單位申報項目進行材料審核和專家評審/評估,確定擬立項資助項目。 |
5 | 2023年3月起 | 項目執行 | 獲批項目單位啟動項目執行。 |
3、選派類別及資助內容
1)創新項目主要選派類別為攻讀國外博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項目單位可結合學科發展和人才培養需求,選派少量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訪問學者和高級研究學者;獲批教育部“強基計劃”及“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的79所高校,可選派少量本科插班生(僅限“強基計劃”及“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計劃2.0基地”在讀學生),每校每年申報規模不得超過5人。不支持申報類別僅含本科插班生的項目。
2)創新項目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包括伙食費、住宿費、注冊費、板凳費(bench fee)、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手續費和學術活動補助費等,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對部分國家急需專業或前沿學科的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和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可提供學費資助,學費資助額度以各項目立項通知為準。對本科插班生、聯合培養碩士研究生、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訪問學者、高級研究學者不提供學費資助。
4、項目申報要求
申報項目應反映項目單位在加強高等教育對外開放方面的新思路、新舉措,體現單位特色學科優勢,代表單位人才國際合作培養實力與水平,能夠對國內相關領域的國際化發展起到引領示范作用;應圍繞學科建設,服務學校發展,體現行業需求;應具有創新的特點特征,要有明確的問題導向;應聚焦相關專業人才領域,建立優質合作交流平臺。
申報項目合作雙方應有一定前期合作與交流基礎,原則上應簽有尚在有效期內的合作協議。
創新項目鼓勵項目單位多方籌集配套經費,如有其它國內外經費來源或確定的經費分擔機制,亦請詳細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人員選拔
1)2023年人員申請及派出時間
2023年人員申請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為:第一批3月1-10日;第二批9月1-10日。錄取結果將分別于2023年5月底前(第一批)和2023年10月底前(第二批)公布。
2)人選基本條件(填寫申報書時參考)
?。ㄒ唬└呒壯芯繉W者:留學期限為3-6個月。須為項目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年齡不超過55周歲(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教學科研人員重點支持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人員或博士生導師,優先支持“雙一流”建設學科主要負責人、或國家級重點教學或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平臺主要負責人、或部級(含)以上教學或科研獎勵一等獎獲得者等;行政管理人員重點支持具有副司局級(含)以上行政職務的人員。申請人應符合我校人才人事處關于教師公派的相關規定。
?。ǘ┰L問學者:留學期限為3–12個月。須為項目單位正式工作人員,年齡不超過50周歲(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畢業后應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碩士畢業后應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對博士畢業的申請人無工作年限要求。申請人應符合我校人才人事處關于教師公派的相關規定。
?。ㄈ┕プx博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一般為36–48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準。須為項目單位優秀在讀應屆碩士研究生、在讀應屆本科畢業生。碩士研究生應具備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本科生應達到校內免試直升研究生水平。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ㄋ模┞摵吓囵B博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6–24個月。須為項目單位全日制優秀在讀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ㄎ澹┕プx碩士學位研究生:留學期限一般為12–24個月,具體以留學目的國及院校學制或外方出具的錄取通知書或邀請信為準。須為項目單位優秀在讀本科應屆畢業生;獲批項目明確為中外雙碩士項目的,申請人可為項目單位在讀碩士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摵吓囵B碩士研究生:留學期限為3–12個月。須為項目單位全日制優秀在讀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ㄆ撸┍究撇灏嗌毫魧W期限為3–12個月。須為項目單位全日制在讀優秀本科生(應屆畢業生除外),申請時年滿18周歲(2023年第一批人員申請時應為2005年3月10日以前出生、第二批人員申請時應為2005年9月10日以前出生)。
三、聯系方式
張老師,010-58802820,yujingzhang@bnu.edu.cn
教務部(研究生院)
2022年8月22日